馒头噎人致死案引发保险理赔纠纷
近日,一起”男子吃馒头噎死获赔2.8万元”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。48岁的潘先生在家中吃馒头时突然倒地身亡,家属申请10万元意外险理赔遭拒。最终在法院调解下,保险公司支付了2.8万元赔偿金。这起案件不仅让人唏嘘生活的脆弱,也暴露了保险理赔中的诸多争议点。
吃个馒头怎么会要人命?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站得住脚吗?这些难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。
事发经过:一口馒头引发悲剧
2023年11月的一天,潘先生正和母亲在家中吃馒头时,突然倒地失去觉悟。潘母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,在邻居帮助下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。然而当救护车赶到时,潘先生已经没有了心跳。
医院急救记录显示,潘先生”口腔内咽喉部有未咽下的馒头”,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记载的主要死亡原由于”猝死”。谁能想到,一个看似平常的早餐时刻,竟成了生死诀别的瞬间。
事后,家人想起曾在2017年为潘先生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险,保额10万元,有效期至2047年。他们以”吃馒头噎死属于意外”为由申请理赔,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。
保险拒赔:猝死是否属于意外?
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很明确:根据保险合同条款,猝死属于免责情形。合同中还对猝死进行了详细定义:”表里健壮的人因潜在疾病、机能障碍或其他缘故在出现症状后的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”。
保险公司指出,潘先生既往就诊记录显示他存在多种疾病,身体健壮状况不佳,死亡原由于猝死,且公司已对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、说明义务,因此不应理赔。
但家属认为,医院记录明确显示潘先生是被馒头噎住导致窒息死亡,这明显属于意外事故。双方各执一词,争议由此产生。
法院调解:2.8万元赔偿怎样达成?
主审法官孙猛指出,在医学操作中,猝死可能是疾病所致,也可能是非疾病缘故引发。对于非自身疾病导致的猝死,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。
此案的独特之处在于,家属已将被保险人遗体火化,无法进行进一步鉴定。根据”近因规则”——保险法中确定保险责任的基本规则,法官需要推断导致死亡的最直接缘故。
保险公司抗辩称,家属没有第一时刻报案,现有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是吃馒头导致死亡。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风险,经过两小时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:保险公司在已支付2万余元基础上,再支付2.8万余元,共计约半数理赔金。
法官提醒:保险理赔需注意这些要点
这起”男子吃馒头噎死获赔2.8万元”的案件给我们带来了重要启示:
1. 及时报案很重要:发生保险事故后,被保险人家属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,便于核查致死的最直接缘故。
2. 了解免责条款:保险公司应对免责条款履行明确提示和说明义务,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也要仔细阅读条款。
3. 保全证据很关键:在有争议的情况下,相关证据的保全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。
4. 调解也是解决途径:当双方对理赔存在分歧时,通过法院调解可能是高效解决争议的方式。
这起案件提醒我们,生活无常,保险虽能提供一定保障,但更重要的是日常生活中注意安全。同时,购买保险时要充分了解条款,避免理赔时陷入被动。对于”男子吃馒头噎死获赔2.8万元”这一结局,你怎么看?欢迎留言讨论。